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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恩源助理 112

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申报在即,奖补1.5亿

最近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2024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通知,补贴资金分别为1亿、1.5亿、1000万,各个地方政府都在积极的准备省农业农村厅的申报材料,但毕竟3月22日即将截止,2024年还有没有乡村振兴方面的财政补贴项目?这里介绍一个4月份即将开始申报的财政部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奖补资金1.5亿,三年完成。为了更好的了解此项目的具体内容,以下摘录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整理了2022、2023年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实验名单。1-1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办农〔202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深化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的任务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部署,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并启动新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以下简称试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以下简称农村综改)守正创新、系统集成、特色鲜明、因势利导、正向激励的机制创新优势,突出试点先行、做强做优、示范引领,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因地制宜探索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和示范样板,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 

  (一)创新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创新更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进共同富裕。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作用,积极探索撬动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拓展乡村多种功能,做好“土特产”文章,因地制宜发展品质优良、特色鲜明、广大消费者认可、能形成竞争优势的区域“金字招牌”,积极发展低碳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农事体验、农旅融合,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创新数字乡村发展机制。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发展乡村实体经济、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加速融合,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加强“互联网+农业”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北斗终端、多光谱、人工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科技产品深度融合应用,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完善农民生活服务体系,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机制,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注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三)创新乡村人才振兴机制。加快培养产业发展人才,重点培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产业发展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等,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农民,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激励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社会人才参与试点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各类城市人才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四)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数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效运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发挥一事一议机制作用,调动农民参与村内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效能和农民满意度,打造基层组织为民服务的实践载体。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二、试点申报和确定程序 

  河北、山东、河南、广东、四川5个乡村人口大省可申报2个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申报1个,可不申报或少申报,但不可多申报。 

  (一)县级编制方案。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建设用地和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性作出书面承诺,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需已履行完成合法合规用地程序;筹集资金应依法合规,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县级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自主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实施范围不得超过2个乡镇或10个行政村,也不宜过于集中于少数几个村。要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政策措施等,充分论证试点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合规性、可行性;要科学评价当地财政收支状况和其他筹资来源(不得包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留资金缺口,确保后续项目实施和运营可持续。试点实施方案内容力求简洁明了,正文(不包括附表)不超过8000字。 

  (二)省级审核申报。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县级资料,确保试点方案合规可行。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条件,优先选择县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组织战斗力强、农村综改积极性高、农村综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工作基础好、发展水平和基础建设条件适中的地方开展试点。涉及建设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要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用地保障,标注具体位置,并在申报文件中附省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意见。各省应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试点的申报文件和试点实施方案报送财政部,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三)中央财政择优支持。财政部将统筹组织开展试点实施方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确定拟开展试点的地区。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工作要求 

  省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坚持机制创新与项目建设并重,加强改革集成和政策协同,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着力增强试点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激发乘数效应和化学反应,最大程度释放试点的整体效应,发挥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省份要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健全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试点县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及时发现、纠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推动试点县构建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加的县级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衔接,统筹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实施、管理等工作,有效落实实施方案。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地要严肃财经纪律,按规定做好试点资金预算的审核下达、使用监督、预算绩效管理以及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支付工程款,保障施工企业等合法权益。要注重风险防范,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及时发现、纠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严格试点管理。要强化负面清单管理,督促指导试点县按照国家政策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持续健全试点负面清单。试点项目方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坚决杜绝违规举债搞建设,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经评估备案的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政策和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调整个别实施项目的,由试点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省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调整后项目符合试点政策规定,有利于实现试点绩效,提出审核结论并报财政部备案;实施方案重大调整要先报财政部同意后方能调整。 

  (四)加强考核评价。省级财政部门要坚持绩效导向,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围绕试点任务推进、支持政策落实、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机制探索总结、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和试点成效,以及是否存在违反负面清单等方面,以省为主开展年度评价,于后续年度3月底前将年度评价报告报送财政部(试点最后一年的年度报告为整体评价报告)。年度评价合格的,继续予以资金支持;评价不合格的,要在评价报告报送前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取消试点资格并予以通报。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1日
附:2022、2023年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实验名单
2022年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
省份 试点地区
北京市
通州区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
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吉林省
四平市梨树县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两次拿下国家级改革试点,全国唯一)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
山东省
烟台市龙口市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2023年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
省份 试点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
菏泽市巨野县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计划单列市)
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
漯河市临颍县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
石家庄市正定县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
广安市广安区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
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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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
重庆市重庆市万州区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